济宁市琵琶山路北延新建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附件评分标准中企业信誉业绩及获奖第4条“投标企业近三年获得过两次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的,市级得1分,省级得2分,国家级得3分,只计取最高级,本项最多得3分(两次为不同级别者计取最低奖,不重复计分。国家级延长至近五年)。”变更为:“投标企业近三年获得过两次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的,市级得1分,省级得2分,国家级得4分,只计取最高级,本项最多得4分(两次为不同级别者计取最低奖,不重复计分。国家级延长至近五年)。”
特此说明。
任兴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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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琵琶山监理澄清答疑.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