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财政保障中心财政投资评审服务
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市网编号:JNGP/2021/G0002
省网编号:SDGP370800202101000034
2.项目名称:济宁市财政保障中心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4月1日
二、更正信息
澄清事项:采购文件澄清内容:
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文件要求,删除A9-A10标包的投标资质要求,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修改为:
采购品目 | 包号 | 所属行业 | 资质要求 |
造价咨询服务 兼投不兼中 | A1-A5标包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
A6-A8标包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 |
信息化项目造价咨询 兼投不兼中 | A9-A10标包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无 |
会计服务 兼投不兼中 | A11-A12标包 | 商务服务业 | 供应商应为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
造价咨询服务(8个标包)、信息技术咨询(2个包)、会计服务(2个标包)为同期招标项目,供应商可对所有标包进行投标,但同一供应商在同类标包中最多可中1个标包。若某一供应商为同类标包中多个标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按标包序号的先后顺序确定为中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一、前附表 5.投标人资格要求 8.本项目的特定相应资质条件亦做相同修改。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四:投标文件编写 8.3技术部分:“3)固定资产台账、软件服务合同、车辆购置证明”修改为:“3)固定资产台账、软件服务合同、车辆行车证”,其余内容不变。
3.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附件 附件十二:评分标准中,A11-A12标包涉及项目负责人实力的条款:“项目负责人提供2018年以来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 修改为:“项目负责人提供2018年以来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最多得4分。” 其余内容不变。
4.因1-8包,11-12包没有实质性变更故开标时间不变,9包、10包有实质性改变,故开标时间变更为
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A1-A8包: 2021年4月25日09:00 (北京时间)
A11-A12包: 2021年4月23日09:00 (北京时间)
A9-A10包: 2021年4月30日09:00 (北京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宜:为了方便各投标人制作标书,将投标文件word版放在附件里,该版本只用于制作标书,招标文件以正式版(zbd格式)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济宁市财政保障中心 地址:济宁市吴泰闸东路75号
联系人:房建民 电话:0537-260632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济宁大道与运河路口西南角为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张浩 电话:0537-7817018、7817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房建民 电话:0537-260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