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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城区智能交通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和验收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市网项目编号:SZBM-2020-G0039

省网项目编号:SDGP370800202002000365

2、项目名称:济宁城区智能交通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和验收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0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文件 第六章 评分标准


内容

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

实施方案

25分

1.检测方案

检测方案论述思路清晰、有针对性、系统性、全面性且切实可行的,得5分;检测方案论述思路较为明确、方案基本合理、具有可行性的,得3分;检测方案思路不清晰,方案不合理,系统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2.检测内容、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检测内容全面、进度安排合理,完全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措施得当、合理、可行,得5分;检测内容较全面、进度安排基本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3分;检测内容不全面、进度安排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保证措施不全面、不合理,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3.检测的质量、安全、环保保证措施

检测的质量措施得当,成果完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检测过程中安全和环保措施完善,可行,得3分;检测的质量措施较为合理、成果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检测过程中安全和环保措施较为完善、可行,得2分;检测的质量措施不恰当,检测过程中安全和环保措施不完整、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4. 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及提出相应的手段和措施

重点、难点分析有针对性、明确性、全面性,措施可行,得5分;重点、难点分析较为全面、针对性较强,措施基本可行,得3分;重点、难点分析较为片面、针对性不强,措施一般,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5.检测点的保护方案及保证措施

检测点的保护方案及保证措施完善、可行,能保证在检测期间内不受损害,得3分;检测点的保护方案及保证措施较为完整、可行,能保证在检测期间内不受重大损害,得2分;检测点的保护方案及保证措施方案完整性较差、可行性较差,不能保证在检测期间不受损害,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6.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或措施

应急预案完善、详细、可行,得3分;应急预案较为完善、措施基本可行,得2分;应急预案不完善、措施不合理,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7.有价值的建议、意见及其处理措施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能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或者意见,并能提出合理的处理措施,经磋商小组一致评定,每有1条有效的得1分,本项最高3分。

8.拟投入本项目的试验仪器设备

试验检测设备配备型号、数量齐全,附有检定、校准证书,完全满足规范要求,得3分;试验检测设备配备型号、数量较齐全,附有检定、校准证书,能基本满足规范要求,得2分;试验检测设备配备型号、数量配备不全,检定、校准证书不齐全,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注:拟投入的试验检测设备需注明为“租赁设备”或“自有设备”,自有设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带有投标单位名称的检定、校准证书或设备购买发票等)

修改为: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

实施方案

25分

1.检测方案

检测方案论述思路清晰、有针对性、系统性、全面性且切实可行的,得5分;检测方案论述思路较为明确、方案基本合理、具有可行性的,得3分;检测方案思路不清晰,方案不合理,系统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2.检测内容、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检测内容全面、进度安排合理,完全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措施得当、合理、可行,得4分;检测内容较全面、进度安排基本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3分;检测内容不全面、进度安排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保证措施不全面、不合理,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3.检测的质量、安全、环保保证措施

检测的质量措施得当,成果完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检测过程中安全和环保措施完善,可行,得3分;检测的质量措施较为合理、成果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检测过程中安全和环保措施较为完善、可行,得2分;检测的质量措施不恰当,检测过程中安全和环保措施不完整、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4. 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及提出相应的手段和措施

重点、难点分析有针对性、明确性、全面性,措施可行,得4分;重点、难点分析较为全面、针对性较强,措施基本可行,得3分;重点、难点分析较为片面、针对性不强,措施一般,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5.检测点的保护方案及保证措施

检测点的保护方案及保证措施完善、可行,能保证在检测期间内不受损害,得2分;检测点的保护方案及保证措施较为完整、可行,能保证在检测期间内不受重大损害,得1分;检测点的保护方案及保证措施方案完整性较差、可行性较差,不能保证在检测期间不受损害,得0.5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6.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或措施

应急预案完善、详细、可行,得2分;应急预案较为完善、措施基本可行,得1分;应急预案不完善、措施不合理,得0.5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7.有价值的建议、意见及其处理措施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能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或者意见,并能提出合理的处理措施,经采购小组一致评定,每有1条有效的得1分,本项最高2分。

8.拟投入本项目的试验仪器设备

试验检测设备配备型号、数量齐全,附有检定、校准证书,完全满足规范要求,得3分;试验检测设备配备型号、数量较齐全,附有检定、校准证书,能基本满足规范要求,得2分;试验检测设备配备型号、数量配备不全,检定、校准证书不齐全,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注:拟投入的试验检测设备需注明为“租赁设备”或“自有设备”,自有设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带有投标单位名称的检定、校准证书或设备购买发票等)

2、原文件: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11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1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解密时间:2020年1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修改为: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12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12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解密时间:2020年12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备注:原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以上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内容为准进行调整。原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更正日期:2020年1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济宁市任城区吴泰闸路65号

联系方式:0537-2939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2-3号楼18层

联系方式:0531-82661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话:15194101513

 

变更公告双方签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