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济宁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发布政府采购相关信息的通知
曲阜市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相关规定,济宁市财政局指定济宁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网址:http://cgjg.jicz.gov.cn/)为各县(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部分政府采购信息能实时、自动推送到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监管网账户设立:各采购人无登录账户的,请至财政局1208室建立账户。同时请各采购人、代理机构下载操作手册(见监管网主页10月31日通知),该手册含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等部门在采购各环节操作指南。
二、监管网基本业务流程(各环节操作注意事项详见操作手册):
(一)采购人向财政部门备案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备案表递交评审中心后,由评审中心在监管网备案采购计划;单一来源采购需先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单一来源采前公示,无异议后再行采购计划备案。
(二)采购人在监管网主页最上方后台入口登录,公示采购需求(单一来源、定点采购、协议供货无需录入需求),采购需求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三)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委托采购协议。
(四)采购代理机构发布采购公告。
(六)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公告。
(七)废标公告或其他公告的发布。
(八)采购人合同管理(录入合同信息)。
(九)采购人公示验收报告。
(十)财政部门录入投诉处理结果、集采机构考核结果、合同月报。
三、依法发布信息,严格监管问责:政府采购每个流程均应依法发布政府采购相关信息至完成验收报告录入最后一个环节,对无故不发布或者信息发布不全等现象,财政部门将履行监管职能对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依法追责。例如:代理机构未录入成交公告信息,采购人将无法录入合同信息,责任认定在代理机构。
四、其他事项:应济宁市财政局要求,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新实施的采购项目,各有关单位均应根据权限和职责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以前未在监管网走完全部流程的政府采购项目,财政部门补录备案计划后,采购人上传合同。
曲阜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