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切实提升招标投标活动效率,不断提高交易主体满意度,济宁市兖州区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推进组多举措缩短招标备案、项目登记办理时限。
一、简化备案流程,缩短登记备案时限
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备案材料清单要求上传招标备案资料,上传内容完整的项目,区招标投标行业监管部门在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基础上,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即时通过备案,实行备案“秒批”;对于材料不齐全情况,建立“容缺受理”机制并一次性告知事后补齐原则,节省了交易主体的办事时间,提高招标备案效率。
二、缩短项目登记时限
通过招标备案的项目,项目信息由电子监管系统自动推送至济宁市公共资源交电子交易系统,交易中心即时通过项目登记;对于不能即时办结的工作事项,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告知工作办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完毕,切实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建立三方沟通协调机制
在招标计划提前发布的基础上,建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行政监督部门、交易中心三方沟通、协同机制,将招标备案、项目登记前置,提高办理效率。进场交易前,按照预计招标时间节点,三方积极沟通对接,了解手续办理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提前做好标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后续工程项目交易活动平稳进行。对于特殊事项招投标工作,建立“绿色通道”,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随到随办,优先安排开评标场所,加班加点推进工作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