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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再精简、材料再减少、时限再压缩、费用再降低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市招标投标专项工作推进组安排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环节再精简、材料再减少、时限再压缩、费用再降低,切实提高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效率,不断提升交易主体满意度。

一、环节再精简

2019年8月13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取消投标报名环节,将招标项目的文件获取时间由5个工作日延长到至少20日,给投标企业更多参与机会,大大提高了招标项目的参与度、竞争性;取消了招标文件备案、查验环节,简化发布流程,由招标人自行发布招标文件,并对招标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招标人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写招标项目信息,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网上即时办理招标备案登记。

二、材料再减少

中心立足服务职能,通过换位思考,切实站在服务对象立场思考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流程,以服务对象和市场主体便利为目标,以“方便快捷”为切入点,最大限度地精简受理所需资料,除必须提供的要件外,不再额外要求收取办件材料。重点项目、扶贫项目、民生项目按照“能快则快、能简则简、能优则优”的原则,倒排招投标时间节点,确保项目及时投入建设。建设工程交易项目从项目进场登记至合同签订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不再要求交易主体提供纸质版资料。对于材料不齐全情况,建立“容缺受理”机制并一次性告知事后补齐原则,节省了交易主体的办事时间,提高了项目进场办理效率,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零跑腿”。

三、时限再压缩

对项目进场登记、投标保证金及利息退付等,在依法依规的情况下,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当日办结制”,交易过程全程记录、全程网上留痕。建立“节假日+工作日”的工作服务制度,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只要服务对象有需要,节假日皆可办理,做到工作不间断、“零拖延”,切实解决交易主体“随时办”、“急需办”的需求;招标人根据项目推进情况,自行决定招标活动开始时间,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等交易信息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自动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发布,减少了行政监管部门审核、交易中心查验两个环节,实现了招投标信息的无感自动发布,大大提高了招投标活动的效率。

四、费用再降低

分中心按照市中心统一部署,自2020年3月1日起,对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电子招标文件进行交易的各类项目,取消招标文件工本费。自2020年6月1日起,房建和市政类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再要求交易主体提供纸质版资料,完全消除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与纸质并存的“双轨制”投标现象,为交易主体节约了大量标书印刷、路途往返等相关费用;自2021年6月7日起,实行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和电子签章免费发放;积极推动电子保函使用,通过推动银行与投标保证金及利息自动退付系统对接,实现电子保函在线开具、保证金及利息及时在线退付,大大减轻了投标单位资金压力,激发了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