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中心店镇双桥村等两村历史遗留、北宿镇霍村等13 村和中心店镇李官桥村等 4村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邹城市中心店镇双桥村等两村历史遗留、北宿镇霍村等13村和中心店镇李官桥村等4村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邹城市人民政府以《关于同意中心店镇双桥村等两村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项目立项的批复》(邹政土字【2021】22号)、《关于同意北宿镇霍村等13村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项目和中心店镇李官桥村等4村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项目立项的批复》(邹政土字【202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至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至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邹城市中心店镇双桥村等两村历史遗留、北宿镇霍村等13 村和中心店镇李官桥村等 4村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
2.2建设地点:邹城市中心店镇、北宿镇。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8880万元(具体金额以财政部门或发包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最终评审价为准)。
2.4计划工期:中心店镇双桥村等2村及李官桥村等4村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其中施工图设计在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25个日历天内完成;北宿镇霍村等13村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完成,其中施工图设计在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135个日历天内完成。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三个片区,具体如下:
片区一:中心店镇双桥村等两村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项目北至邹城市与兖州市县区界,西至烟袋河河堤,南至白马河河堤,东至南北向S255公路,涉及中心店镇双桥村、大牛厂村、东滩煤矿3个行政村。项目区总规模148.7208公顷,其中包括耕地面积29.2812公顷,园地0.7674公顷,林地1.1790公顷,农村宅基地2.095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226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6.8330公顷,设施农用地3.3384公顷。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等(详见发包人要求)。
片区二:中心店镇李官桥村等 4村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项目南至蔡厂村、四府厂村水浇地,北起葛老庄村坑塘水面,东到四府厂村水浇地,西至李官桥村村庄,涉及中心店镇李官桥村、葛老庄村、四府厂村、西章后村 4 个行政村。项目区总规模 97.9564 公顷,其中水浇地面积 57.4007 公顷,乔木林地 1.1847 公顷,其他林地 3.7728 公顷,其他草地 0.0389 公顷,采矿用地 2.2554 公顷,城镇住宅用地 1.3798公顷,农村宅基地 5.3751 公顷,公路用地 1.5361 公顷,农村道路 3.8856 公顷,河流水面0.8304 公顷,坑塘水面 18.6098 公顷,内陆滩涂 0.0559 公顷,水工建筑物 0.6133 公顷,设施农用地 1.0179 公顷。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详见发包人要求)。
片区三:北宿镇霍村等13村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项目南至霍村、南渐兴村水浇地,北起大东章村水浇地,东到北渐兴西村水浇地,西至北屯村坑塘水面、北屯村林地,涉及北宿镇北渐兴西村、北屯村、大东章村、东丁村、河北郭庄村、河北辛庄村、霍村、南渐兴村、南屯村、前丁村、西丁村、羊厂村、赵家厂村 13 个行政村。项目区总规模 518.9848 公顷,其中采矿用地11.1297 公顷,城市 3.4771 公顷,村庄 12.5146 公顷,公路用地 13.3574 公顷,果园 1.0261 公顷,旱地29.5020 公顷,坑塘水面 10.7764 公顷,农村道路5.2298 公顷,其他林地 63.4627 公顷,其他园地1.6625 公顷,设施农用地 10.1598 公顷,水浇地354.779 公顷,铁路用地 1.9045,林地 0.0014 公顷。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地形重塑工程 、土壤重构工程、设施配套工程、植被重建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详见发包人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被更换的项目经理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
3.2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山东省(省级)及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28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从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nzbtb.cn/ZouCheng)公告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9时00分
5.2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综合交易项目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1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远程开标会。
6.2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位置为: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
6.3本项目使用电子系统评标。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7.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综合交易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综合交易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7.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7.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7.5联系人:孙成柱 联系电话:15265765659
本次招标公告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山东至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众客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创新创业园5号楼 地 址: 邹城市太平东路2009号
邮 编: 273500 邮 编: 273500
联系人: 李总 联 系 人: 孙成柱
电 话: 0537-6559566 电 话: 1526576565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sdzkxmzx@163.com
10.1施工期间与周边关系的协调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
10.2招标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nzbtb.cn/ZouChe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nzbtb.cn/ZouCheng)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山东至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