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任城大道电力通道工程(施工)
答疑澄清
一、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关于技术负责人评分标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在有效期内)得8分。请问除提供建造师证书外,是否需要提供该建造师的安全B证?
答:不需要。
二、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财务状况(10分)”:企业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80%的得10分,本项最多得10分。“我公司认为此条评分细则具有排他性。负债率低不能代表投标人资金充足、财务状况好。是否可以提供其他能体现财务状况的文件,如自有资金证明等同样可以作为加分项。
答:不可以。本评标办法中“企业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80%”属于加分项,不是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提出的资格要求,并未限制资格预审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报名。
执行招标文件。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山东信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0日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可下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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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澄清答疑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