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材料产业化生产基地二期EPC项目
澄清答疑文件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4.1和5.1条要求的时间不一致,以哪个时间为准?
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中时间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开标时间、方式中开标时间修改为2020年6月24日9时00 分。
2、招标文件(二)资信标评分标准备注第2条“需验证施工合同或设计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签订合同中未有明确的合同签订时间,是否可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答:此情况需同时上传合同原件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招 标 人:济宁高新区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新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8日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可下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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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澄清答疑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