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澄清如下:
一、第二章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更正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延迟。
特此澄清。
招标单位:山东滨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山东银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4日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可下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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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ip | 操场图纸.zip | |
2 | 五中操场答复及澄清.pdf | ||
3 | 五中操场施工澄清.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