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F+EPC)总承包招标答疑
(招标项目编号:E3708010374005258001)
问题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备注3为:投标企业项目机构组成需验证项目机构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18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一般是指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者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出具的缴纳证明或者打印显示社保官网网址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的网页(加盖投标人公章)等】原件。请问项目组成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无需缴纳社保),是否可以提供退休证明及在本单位的注册证明?
问题1答复:退休人员无需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原件和本单位继续工作的证明材料原件。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