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厉行节约实施细则
为有效节约资源能源,坚决杜绝铺张浪费现象,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单位上下蔚然成风,现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办公用电管理
第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的控制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除特殊用途外,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
第二条 无人时禁止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杜绝空调、门窗“双开”现象。上班不得提前开空调,下班前应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第三条 下班后,工作人员要随手关闭空调、电灯、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器设备,项目开评标结束后,随手切断评标室、开标室电源,杜绝电器设备待机,严禁“空耗”。
第四条 采光条件较好的办公区域,一律拉开窗帘,尽可能使用自然光。间隔开灯能保证照明时,不开全部灯。
第五条 除特殊情况及要求外,大厅内严禁开“美观灯”。下班后要及时关闭LED显示屏、开标室横屏、视频直播室内的DLP显示大屏以及其他播放设备。
二、文印耗材管理
第六条 文印耗材是指除电脑硬件设备,日常工作中必须消耗的必需品。具体包括针式打印机色带、色带架,喷墨打印机、传真机墨盒,激光打印机、复印机硒鼓、碳粉,中性笔、复印纸等。
第七条 文印耗材的使用管理统一由文秘信息科负责。文秘信息科根据库存量及科室需求,填写物料申购单,实行定点商店采购,确保优质低价。
第八条 领取文印耗材,工作人员必须填写领取单,文秘信息科要做好登记。发生故障,使用科室需填写《故障维修单》,详细写明故障情况、发生时间。文秘信息科通知专门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严禁私拆私装。
第九条 除特殊需要外,文稿材料提倡双面打印、复印,提高纸张使用效率。
三、公务出差管理
第十条 工作人员公出需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出差,需认真填写工作人员出差单,详细写明出差事由、目的地、搭乘工具和所需费用。
第十二条 公务出差所产生的差旅费严格执行《济宁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四、办公区域水资源管理
第十三条 用水完毕随手关闭水龙头。
第十四条 严格控制用水阀、水龙头出水量,节约用水。
第十五条 防止用水设施“跑冒滴漏”,一经发现,文秘信息科第一时间负责修复,杜绝“长流水”现象。
第十六条 综合科将对各科厉行节约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有违反规定的科室或个人,给予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