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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委关于加强市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决定

中共济宁市委关于加强市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决定

(2012年2月3日中国共产党济宁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济宁市委十二届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是全市领导核心,常委会的工作直接关系市委工作成效,影响着全市发展大局。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须进一步提高市委常委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把常委会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成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的表率。现就加强市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

   1、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常委会每位成员都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在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头脑清醒。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并紧密结合济宁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研究解决全局性、战略性和政策性的重大问题,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积极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开展工作,每年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市政协党组工作汇报一至两次,及时听取市政府党组工作汇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到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上来。

  二、努力建设学习型领导集体

   3、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广泛学习现代经济、科技、文化、法律、社会管理等各方面知识,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读书会。落实个人自学制度,健全专家学者学习辅导制度,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每年年终常委会成员向常委会汇报学习情况。

   4、深入研究实际问题。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学以致用,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重点就深化转型、工业振兴、城市建设、县域经济、自主创新、生态建设、文化发展、社会管理和党的建设等问题,深入进行专题学习和研究,努力把学习研究成果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

   三、进一步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能力

   5、增强加快发展紧迫感。常委一班人要积极顺应当前发展的新形势、区域竞争的新态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切实增强加快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压力感和紧迫感,增强挺进全省第一方阵、争当区域发展排头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咬定目标不放松,加快发展不停步,聚精会神抓发展谋跨越。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面对矛盾和挑战,积极主动抓好分管工作。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善于用市场化的理念、国际化的视野和改革创新的精神谋划推进工作。

   6、全力突破发展重点。牢牢把握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战略机遇,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着力突破工业发展、突破文化产业、突破城市建设、突破县域经济,关键突破大项目建设,以更大的决心和魄力,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增创发展新优势。加强对重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每项重点工作都成立由市委常委牵头的专门工作班子,

  常委会每季度调度分析一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半年和年终组织现场观摩。坚持市委常委和市级领导包保联系重大项目制度,继续实行指挥部工作体制,确保重点工作落实。

   7、提高领导发展能力。把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能力作为提高执政能力的首要任务,准确研判形势,把握发展规律,掌握科学方法,驾驭复杂局面,又好又快地推进发展。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驱动力的理念,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体制机制,树立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正确导向,营造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四、全面提升社会建设和管理水平

   8、落实维稳第一责任。认真分析把握新形势下稳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深入推进平安济宁建设,不断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带头落实维护稳定责任制,健全重大涉稳问题市委常委分工负责制度,加强和改进对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考核。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和工程项目,决策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体系,创新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抓好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责任的落实,确保社会和谐安定。

   9、提升社会管理能力。加强对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工作的分析研究,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完善社会管理统筹协调机制、政策创新机制、投入保障机制、综合服务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推动社会管理重心下移,注重加强流动人口及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加强“两新”组织的管理服务,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做好各类社会热点问题和重大公共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市委常委带头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维护全市和谐稳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

   10、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须经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常委会成员既要根据分工履行职责,又要积极参加集体领导,对议定的事项自觉服从、坚决贯彻。建立健全领导、专家和群众相结合的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努力使各项决策部署符合客观实际、体现群众愿望。

   11、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强化干事创业、开拓创新的标准,强化勇于争先、主动担当的标准,把干事有激情、做事高标准、遇事敢负责的干部选拔出来。坚持公正的用人原则,评价干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使用干部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构建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坚决查处选人用人上的违规违纪行为。

   12、增进领导班子团结。坚持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开展谈心交流,营造积极健康的党内生活氛围。每一位常委都要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同志,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倍加珍视和维护常委会班子的团结,带动市级班子之间、上下级之间、党群干群之间的大团结,形成风正气顺心齐、开拓创新发展的好局面。

  六、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3、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牢记党的宗旨,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14、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做到发展为民,健全民生工作责任制,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加大民生工作的组织推进、政策创新力度。深入落实富民优先战略,推动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落到实处。下更大力气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住房、教育、医疗、交通、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问题,每年为群众办一批实事好事。

   15、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规律和方法,不断增强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健全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社会矛盾源头预防机制、服务群众机制和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机制,坚决纠正和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常委接访制度和下访制度,亲自处理来信来访,直接倾听群众呼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完善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位常委联系两个以上基层单位、两户以上困难群众,在与基层群众的交往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

  七、切实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

   16、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酝酿重要思路、确定发展目标、出台重大决策,都要深入基层和群众,敞开门、面对面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每位常委每年要有3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基层调查研究,并完善蹲点调研制度,认真总结基层经验,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实行调研成果研讨交流制度,及时转化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

   17、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多办顺民意、惠民生的事,坚决反对和克服各种形式主义和官僚作风,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实绩。切实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下决心改进会风和文风,切实减少应酬活动,腾出精力抓落实。严格控制会议的数量、规模、时间,提倡开短会、讲短话。精简各类文件,提高文件质量。市委常委不参加未经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安排的庆典、奠基、颁奖等活动,不参加部门举行的一般性座谈会、研讨会、报告会、纪念会等会议。下基层一律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边界迎送。改进会议和领导干部的新闻报道工作,更多地报道对工作有指导意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内容。

  八、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18、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市委书记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常委会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亲自抓、负总责,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不良现象不掩盖、不袒护,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19、当好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表率。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个人利益,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秉公用权、廉洁奉公,决不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物资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不收受任何形式的贿赂,并严格约束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用车住房、外出考察、公务接待等方面严格坚持标准。每位常委在廉洁自律上都要勇于叫响“向我看齐”,凡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级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真正作出表率。

   20、主动接受各方严格监督。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落实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对常委会工作质询、询问制度,探索建立党代会、全委会对常委会工作的评议监督制度。市委书记要自觉接受全委会、常委会的监督,落实对常委会成员的检查监督。常委会成员要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等制度,始终把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