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宁市纪委 济宁市监察局
关于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
通 报
济纪通〔2016〕2号
2015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持续用力纠治“四风”,严肃查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突出问题。现将7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兖州区路灯管理所所长、党支部书记王峰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8 月30日,王峰用公车参加同学举办的“升学宴”。兖州区纪委给予王峰党内警告处分。
曲阜市时庄街道单家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顾洪彦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7月,顾洪彦组织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共48人到江苏公款旅游。曲阜市纪委给予顾洪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公款旅游费用。
泗水县中册镇计生办工作人员颜士果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0月,颜士果使用公车载其亲属、朋友到景点游玩。泗水县中册镇党委给予颜士果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规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
邹城市环卫局办公室原主任陈利国违规取酬收受礼金问题。陈利国以“吃空饷”的形式自2015年2月份开始,违规领取某物业公司3个月工资,2015年春节前两次收受该公司负责人所送现金。邹城市监察局给予陈利国行政撤职处分。
金乡县机关工委副书记马洪社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5月,马洪社驾驶本单位车辆载其妻子回老家探亲。金乡县纪委给予马洪社党内警告处分。
嘉祥县地震局局长孙青中违规发放福利补贴问题。孙青中2014年2月至12月违规向单位干部职工发放补贴,2014年中秋节违规发放福利。嘉祥县纪委给予孙青中党内警告处分。
梁山县拳铺镇杨集管区书记王慧平、管区主任刘文忠和3名工作人员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4年12月,王慧平和刘文忠带领工作人员张洪振、邵明伟、李法峰,工作日午间违规驾驶公车到村干部家中接受宴请。梁山县纪委给予王慧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刘文忠、张洪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邵明伟党内警告处分,对李法峰通报批评。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这些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纠治“四风”作为从严治党的切入点,紧紧扭住不放,持续加压用力,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把纠治“四风”问题时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不收手、不知止和隐性变异“四风”问题,一律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责任追究,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真正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