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残疾人辅助器具及无障碍设施设备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公平竞争,丰富商品供应,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推进“互联网+” 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99 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残联发〔2023〕15 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2〕23 号)等有关要求,网上商城助残馆面向助残器具供应商开展常态化征集工作,欢迎符合入驻条件、具备助残器具供应服务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入驻。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范围包括沟通和信息辅助器具、个人生活自理和防护辅助器具、个人移动辅助器具、家庭无障碍改造设施设备等品目(详见附件1),征集品目如有调整,将在商城通知公告栏及采购指南栏目及时公布。征集对象包括上述品目的厂商、代理商以及经销商。厂商是指生产制造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商品的生产制造商或品牌方。代理商是指经厂商授权委托,销售厂商生产制造的指定商品的供应商。经销商是指无厂商授权委托,在保障原厂原装产品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销售任意厂商生产制造商品的供应商。
二、入驻资格条件
供应商通过承诺入驻方式,成为助残馆供应商,应当满足以下入驻资格条件,并承诺能够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公平交易,诚信履约,并对提交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入驻商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当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开展相应采购品目生产经营活动的资质、许可或登记备案,并满足网上商城相关品目采购特点要求的特定条件。各品目特定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入驻流程
省级及16市商城分站将常态化开放供应商入驻线上受理通道,供应商可登录新版商城全省任意站点,按以下流程,网上自助办理入驻业务。
1.用户注册。首次申请入驻商城的供应商,应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首页右侧“供应商注册”栏目进行注册,以获取用户名和密码,该用户名和密码同时适用于登录网上商城全省各站点。
2.登录商城。请通过以下正确方式打开商城网页。一是直接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商城省市任意站点网址(全省网上商城站点网址详见附件2),其中,商城省级主站网址为: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8282/gpmall-main-web/index?regionguid=1487001,各市分站可通过主站左上角站点导航功能切换。二是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右侧网上商城链接跳转到商城首页;三是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dsggzyjyzx.gov.cn/)首页交易大厅中的网上商城链接跳转到商城首页。在商城首页点击登录,选择供应商角色,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录。
3.入驻承诺。登录成功后,进入“承诺入驻”栏目,在线确认提交供应商入驻商城信用承诺书。
4.完善信息。维护供应商基本信息,包括:企业性质、企业规模、所在地、企业简介,获取电子营业执照信息(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等非企业组织提供有效的机构登记(执业)证书)。
5.申请协议。根据助残馆品目分类和供应商角色选择对应的入驻协议,查看入驻须知(各角色及品目入驻须知详见附件3),按协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信息,根据供应商归属地,由商城各分站管理员(外省供应商由省级站点管理员审核)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过系统反馈审核入驻结果。
6.信息公示。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入驻,网上商城公示供应商入驻提交的资料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入驻供应商可按照商城品目分类及供应商角色上架商品,参与商城交易活动。
五、商品上架
供应商应按照《“齐鲁云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商品库管理细则(试行)》有关要求,规范上架商品。商城已内置商品维护管理功能,供应商应按照助残馆各品目技术指标要求(详见附件1),完整、准确录入商品信息。省残联组织对申请上架商品信息进行审核。
六、退出商城
通过承诺入驻方式征集的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限制其网上商城交易活动或清退出商城,包括但不限于:
1.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主动申请退出部分或全部网上商城品目交易活动的。
2.因政府采购政策发生变化,造成网上商城品目、采购模式等调整、取消的。
3.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网上商城管理制度、运行规则、入驻承诺等,根据其违法、违规、违约情节,应当清退出网上商城的。
4.因网上商城对供应商的入驻条件要求发生变化,供应商不符合新入驻条件要求的。
5.供应商基本信息发生变化,不能满足入驻条件,以及其他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入驻网上商城情形的。
七、注意事项
1.供应商自愿申请入驻网上商城,不接受联合体入驻,不得擅自变更、转让、租借入驻资格。入驻供应商应加强在商城中的供应商信息及上架商品信息的日常维护管理,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真实有效;按照商城管理办法及运行规程有关要求,独立、诚信参与采购活动,承担商品和服务质量责任。
2.供应商如在申请入驻、维护角色、采购交易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清退出商城,两年内不得申请入驻,并记录、公开不当行为信息,同时报送监管部门。
3.省残联适时委托第三方进行上架商品价格、质量、服务等履约情况抽查,根据宽进严管、奖惩并举原则,网上商城对入驻供应商交易行为实施动态信用管理,全面、准确记录供应商不当行为,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管理措施。
4.为帮助供应商熟悉掌握商城入驻、上架商品的操作规程,网上商城首页采购指南中提供了详细的操作说明手册,可随时查阅。同时,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活动。
5.为获得更好的操作体验,登录新版商城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安全浏览器。
八、联系方式
网上商城全省统一客服热线:4001602277
省残联业务咨询电话:0531-86158931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531-51778909
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详见商城各分站首页底栏
附件:1.助残馆品目技术指标要求
2.商城省市站点网址
3.助残馆入驻须知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