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济宁市公共卫生重症医学中心项目高、低压配电柜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济审政投【2020】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政府专项债券,招标人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招标项目编号:E3708010374005413007
2、工程名称:济宁市公共卫生重症医学中心项目高、低压配电柜设备采购项目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济宁市公共卫生重症医学中心项目高、低压配电柜设备采购项目,包括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高压配电柜20台、低压配电柜71台、智能配电系统及配套设备的优化设计、制造、装卸、运输、保管、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及保修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图纸等。
5、招标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济宁市高新区孟子大道269号
联系人:张海波 联系电话:15562280881
6、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汇鑫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翠都国际C座2407室
联系人:王旭红 联系电话:16688006101 17616513205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高压柜:具有符合本项目所采购设备的供货能力和指导安装、调试能力的原厂柜制造商或代理商,原厂柜制造商如委托代理商投标的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其中代理商须提供原厂柜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时原厂柜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投标;原厂柜制造商如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再参与本次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低压柜:具有符合本项目所采购设备的供货能力和指导安装、调试能力的原厂柜制造商或授权柜制造商或原厂柜代理商,同一品牌原厂柜制造商、授权柜制造商、原厂柜代理商只能有一家参与投标(其中授权柜制造商和原厂柜代理商须提供原厂柜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高压柜:制造商具备高压柜的型式试验报告(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型式试验报告(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低压柜:①原厂柜制造商(或授权柜制造商)具备低压柜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须提供声明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可登陆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或扫描右上角二维码查询真实性)、试验报告(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所投柜型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②原厂柜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须提供声明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可登陆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或扫描右上角二维码查询真实性)、试验报告(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所投柜型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4、所投高压柜必须为原厂柜,低压柜为原厂柜或授权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高压原厂柜是指在中国注册的合资生产厂制造的高压配电柜(须提供生产厂家的高压柜型式试验报告和营业执照);低压原厂柜是指在中国注册的独资生产厂制造的低压配电柜(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低压柜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低压柜试验报告和营业执照);低压授权柜是指在中国注册的独资生产厂授权给国内具有设备生产能力的成套厂制造的低压配电柜(须提供品牌方针对该成套厂相应授权柜型的生产授权的证书及该柜型的低压柜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和低压柜试验报告。)
5、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6、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时,只能选择一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时,只能选择一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8月13日—2021年9月3日09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网址为(http://ggzy.jining.gov.cn)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3日09时30分。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jnggzy.jnzbtb.cn/JiNing)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接收异议联系人:王旭红
联系电话:16688006101 17616513205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jnggzy.jnzbtb.cn/JiNi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jnggzy.jnzbtb.cn/JiNing)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