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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湖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项目(EPC)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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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湖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项目(EPC)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招标项目名称

太白湖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项目(EPC)

项目编号

E3708010374005873001

标段名称

太白湖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项目(EPC)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404-370892-04-01-206994

澄清或修改事项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①付款方式:设计付款方式:本工程依据招标人下发的工作任务单实施项目建设;按季度支付设计费,支付已完成设计工作量的80%;完成全部工程且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成后结算值的97%,剩余3%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施工付款方式:本工程依据招标人下发的工作任务单实施项目建设;按季度支付工程款,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完成全部工程且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成后结算值的97%,剩余3%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具体付款方式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②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③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01月10日09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09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09时00分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025年01月10日09时00分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01月10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0日09时00分

修改为:

付款方式:设计付款方式:本工程依据招标人下发的工作任务单实施项目建设;按季度支付设计费,支付已完成设计工作量的80%;完成全部工程且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值的97%,剩余3%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施工付款方式:本工程依据招标人下发的工作任务单实施项目建设;按季度支付工程款,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完成全部工程且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85%,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值的97%,剩余3%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具体付款方式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②计划工期:700日历天

③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

以上涉及时间内容作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名称

济宁新城双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张嵩

招标人联系地址

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新城发展B座17层

招标人联系电话

0537-655125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龙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苏艳丽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柳行街道摩天集团A座7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5265371726

其他事项

发布时间

20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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