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新体校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二次
澄清答疑
答:付款方式变更为:合同签订后,设备进场后,工程安装并调试完毕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40%,经供电部门验收并正常供电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0%,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缴纳方式可采用现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中的一种);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具体支付方式按双方签订合同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二、招标文件以最新发布的“zbd”格式为准,各投标单位需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山东永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