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第五章监理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中原定“监理单位须配备的监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4人。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必须含有一级注册结构师1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1人,人防监理工程师1人、BIM建模资格认证人员1人(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岗位能力培训考核合格或中国图学学会或中国建设教育协会颁发为准)。所有监理人员均应有获得相应证书(或相关网站人员注册信息截图),且专业对口”。 变更为:监理单位须配备的监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4人。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必须含有人防监理工程师1人,所有监理人员均应有获得相应证书(或相关网站人员注册信息截图),且专业对口。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招标控制价原定“招标控制价为:监理费费率控制价:1.125%【注:监理费总控制价=项目总投资额6800万元*监理费费率控制价】监理费总控制价765000.00元人民币”。 变更为:“招标控制价为:765000.00元人民币”。 变更说明:本项不再设定监理费费率控制价,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时,电子唱标单中可不填写此项,监理费费率报价不再作为评审的内容。 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一部分协议书“五、签约酬金”和第三部分专用条件“5支付5.2支付酬金”,原定: 签约酬金(大写): (¥ )费率(大写):百分之 ( %) 备注:1、签约酬金=投资估算(6800万元)×所报监理费费率,监理费结算价款按照工程结算值×监理费费率,据实结算,但最终的监理费结算价款不因工程量的增加变更和监理工期延长而增加监理费用,不得超过合同签订时的签约酬金。 2、本项目包含人防工程,约1198平方米,须具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人承揽,签约酬金中包含人防监理的费用24000元(含税),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由双方协商后指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 变更为: 签约酬金(监理费总报价)大写: (¥ ) 备注:1、本项目监理费结算价款据实结算,计算依据为工程结算值×监理费费率【监理费费率=签约酬金(监理费总报价)÷投资估算(6800万元)×100%】,但最终的监理费结算价款不因工程量的增加变更和监理工期延长而增加监理费用,不得超过合同签订时的签约酬金。 2、本项目包含人防工程,约1198平方米,须具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人承揽,签约酬金中包含人防监理的费用24000元(含税),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由双方协商后指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 四、以上涉及内容作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