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内环高架及连接线项目(济宁市快速路一期工程)
热力环网工程(监理)
答疑澄清文件
1、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企业获奖情况“1、申请人近三年监理过的工程获质量奖的,市级每有一项得2分,省级及以上每有一项得4分,本项最多得8分。2、申请人近三年监理过的工程获安全奖的,市级每有一项得2分,省级及以上每有一项得4分,本项最多得8分。” 此处的奖项是指类似工程还是没有要求房建也可以。
答:执行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评分标准:项目监理方案:评委根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得4-6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此处分值相差较大具有明显可操作性,应该减小分值之间的差距建议修改为5.8-6分。
答:执行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申请人拟投入检测工具和仪器设备,规格种类齐全、配备合理,评委进行综合评定,得8-12分,此条缺项不得分。检测设备应该为满足工程需要就可以,此处设置分差达到4分,是怎么界定的呢,这个具有明显可操作性建议修改为满足工程需要即给分。
答:执行招标文件。
招标人:济宁公用快速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4日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可下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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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热力环网监理答疑澄清文件8.4.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