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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共卫生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澄清与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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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济宁市公共卫生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E3708010374005390001001

问题1、认为本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的类似业绩违反了《山东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中(二)之规定。规定为“不得设置局限于某一区域施工业绩的要求”。

答: 本项目的类似业绩是指实验室综合系统工程,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是本项目的技术核心。评分办法中所指的类似业绩并没有限定某一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因此,类似业绩符合《山东招标评标暂行办法》和国家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问题2、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第(二)基本原则中规定。基本原则为“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确保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遵循市场规律,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注重采用市场化手段,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企业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市场秩序规范;支持改革创新,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强法治保障,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推动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

答:本招标文件评分办法支持以上公平竞争的原则,支持改革创新,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问题3、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鲁政办字〔2019〕53号》中第三条规定:放宽承揽业务范围:允许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总承包企业,承接资质类别内上一等级的工程项目。对具有市政公用和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和港口与航道工程其中一项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能够提供足额担保且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业绩的,可以在市政公用和公路工程之间、水利水电和港口与航道工程之间,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允许总承包企业承接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所有专业承包工程。

答:招标文件的类似业绩与以上规定并无冲突。

问题4、依据《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第三十三条中(四)和(七)之规定。规定中的(四)类似工程业绩或者奖项的要求不得局限于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七)类似工程是指在规模(面积、造价、层次、跨度)、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方面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

答:本项目招标的不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疫情发生后,国家强调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本项目是实验室综合系统建设安装工程,其中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是本项目的核心工程。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的类似业绩界定符合本项目的施工工艺和特殊施工技术要求。类似业绩不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类似业绩符合《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和国家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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