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路交通疏解项目(监理)答疑澄清文件
各投标人:
运河路交通疏解项目(监理)答疑澄清如下:
一、项目监理机构中:1、项目监理机构(9分)(1)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除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和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时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专业监理工程师只能担任一项专业为妥,且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工是非常明确的,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从事市政工作,安全工作由专门安全师负责。一个专业监理工程师集三证于一身,且与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要求重复,这种设置极为不合理,存在明显的倾向性。
答:本项目为市重点项目,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择优选择监理单位,不存在任何倾向性。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项目监理机构中:(4)资料管理人员设专人负责并具备建设工程资料员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资料员证书属于由施工单位考取的行业证书,对监理单位不做要求。监理单位使用并认定的专业证书只有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教育与信用信息卡,此项专门要求具有施工单位才具有的资料员证书明显不合理、不符合规定。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三、企业社会信誉、奖项及业绩中:(4)投标企业近三年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地市级得1分,省级得2分,国家级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时间以发证或公示时间为准,国家级为近五年。须验证工商行政部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公示原件扫描件,只计取最高级。) 根据2019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在会上关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名牌评选认定活动清理工作的通知》”时说: 企业的品牌,是不是名牌,是不是知名和著名,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是消费者选择的结果。而过去有一种观点往往认为,提高产品质量、创造名牌产品,要通过政府来进行评比和奖励,实际上是扭曲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为此曾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同时,也容易产生政府的寻租腐败行为。本来是一个企业的产品,政府既然背书了,就要承担责任,就要被问责,被追责。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强调,在原来机构改革之前,原工商总局就已经取消了所谓知名商标、著名商标的评比,这项工作是在人大法工委的支持下进行的。同时,还取消了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评比,现在我们对各地评选著名品牌、知名品牌进行清理,有些地方政府不搞了,而一些与政府没有脱钩的协会、所谓“红顶中介”还在进行,这也是不允许的。 本问题是政府纠偏市场准则,放、管、服的重要体现,这些讲话和文件在国内外网站都能查到,也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核实。既然国家为加快放、管、服,为公平市场准则,本招标文件设定此得分项有明显倾向性、有失公平之嫌,建议取消此得分项。
答:本项目为市重点项目,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择优选择监理单位,不存在任何倾向性。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特此澄清。
招标人:济宁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5.27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可下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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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运河路监理.澄清答疑.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