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直管市政道路设施日常养护提升工程(施工)
三、四标段澄清文件
1、原招标文件分部分项工程量第91项项目特征描述原为:“拆除15mm厚混凝土路面”现修改为:“拆除15cm厚混凝土路面”。
2、原招标文件分部分项工程量第92项项目特征描述原为:“拆除10mm沥青路面”现修改为:“拆除10cm沥青路面”。
3、原招标文件分部分项工程量第94项项目特征描述原为:“拆除人行道12mm厚混凝土垫层”现修改为:“拆除人行道12cm厚混凝土垫层”。
4、原招标文件分部分项工程量第102项项目特征描述原为:“c25水泥混凝土路面15mm厚”,现修改为:“c25水泥混凝土路面15cm厚”。
5、原招标文件分部分项工程量第104项项目特征描述原为:“人行道垫层恢复12mm厚混凝土”,计量单位:m³ 现修改为:“人行道垫层恢复12cm厚混凝土” 计量单位m²。
6、原招标文件分部分项工程量第105项项目特征描述原为:“10mm沥青混凝土路面”现修改为:“10cm沥青混凝土路面”。
7、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第21补充条款中23条“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现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本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时间不予顺延。
济宁市市政工程处
山东衡天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可下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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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更正公告.pdf | ||
2 | 市政道路直管维修澄清答疑.pdf | ||
3 | 2020市政直管澄清文件3.31.pdf | ||
4 | 更正公告施工4.7.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