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直管市政道路设施日常养护提升工程(监理)
澄清答疑文件
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投标企业及人员证件业绩的提交中:“对上传的企业及人员相关证件业绩的电子扫描件不清晰、关键页面不全的,投标人应配合评标委员会对相关的电子扫描件进行重新上传,以便中标公示时对外公布。”现修改为:“对上传的企业及人员相关证件业绩的电子扫描件应清晰、关键页面齐全,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济宁市市政工程处
山东衡天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3日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可下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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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监理澄清文件.pdf | ||
2 | 更正公告监理4.7.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