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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
因本合同无预付款,工期紧、任务重,为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协商在合同条款16.1.2(7)其他处:是否可以增加以下约定。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人工程款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答:执行招标文件
济宁祥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济宁凌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