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答疑文件
1、我公司营业范围涵盖沥青混凝土生产及销售、且拌合站无单独营业执照,是否可用我公司营业执照作为沥青拌合站相关证明材料?
答:执行招标文件,需提供沥青拌合站的购买发票原件(购买方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或沥青拌合站营业执照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须与沥青拌合站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一致)。
济宁市市政工程处
山东衡天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日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可下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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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标段澄清答疑文件.pdf | ||
2 | 济宁市主城区道路交叉口改造工程澄清文件.pdf | ||
3 | .zip | 交叉口改造图纸.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