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王母阁路东侧沿街建筑立面改造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答疑澄清
1、关于银行授信问题
招标文件第34页: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备注:本表后附年度银行授信总额度复印件或银行协作协议复印件等。另提供年度银行授信总额度原件查验。(以提供的原件为准)。我公司在各银行无任何贷款,因此不存在银行授信。此项要求不合理,是否应该取消。
答:申请人不需提供银行授信总额度或银行协作协议,只需提供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关于附表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表。请问在资格预审文件中附表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表;关于此表是否需要申请人填写放入申请文件中?
答:此项申请人不需提供。
3、招标文件第24页,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最低标准中安全员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是只提供C证?还是提供安全员证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答:执行招标文件,安全员资格要求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招标人:济宁市任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可下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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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澄清答疑二标段.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