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北湖新区分局高杆灯、补角灯、路灯、低压电缆采购及安装项目(施工)第一、二标段答疑澄清如下:
一、根据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济建[2010]117号关于印发《济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招标控制价应随招标文件一起发布,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包括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请予提供本工程招标文件清单综合单价组成分析。
答: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已公布。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5.1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招标控制价一标段高杆灯、补角灯招标控制价为:3365469.58元人民币(措施项目费为:38030.48元) 根据济政发〔2017〕28号《济宁市提升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质量管理办法》第十条 优选评标办法。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规模和特点按规定选用评标办法和标准。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或招标控制价)在5000万以上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或者500万以上的专业工程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他工程应当采用合理低价法。本工程评标办法应采用合理低价法。
答:本项目由综合评估法修改为合理低价法,以8月31日发布文件为准。
三、1、本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把技术标、资信标中的评审内容列入商务标评审内容计取分值不合理,本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只有报价部分才符合商务标评审内容,分值40分;其他应分别列入资信标和技术标。 2、本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商务标所占分值(投标报价40分),所占分值太低,不符合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意见中评标细则要求,应不低于70分,请予调整。
答:本项目由综合评估法修改为合理低价法,以8月31日发布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北湖新区分局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1日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可下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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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答疑一.pdf | ||
2 | 正式一、二标段8月31日答疑二.pdf | ||
3 | .zip | 高杆灯效果图8月29日发布版.zip | |
4 | .rar | 20米高杆灯8月29日发布版.rar | |
5 | .rar | 25米高杆灯8月29日发布版.rar | |
6 | .rar | 14米补角灯(1)8月29日发布版.rar | |
7 | .rar | 14米补角灯(2)8月29日发布版.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