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李营张马杨中学建设项目(监理)
澄清文件
1、原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编号:E3708010374005143002002.
现修改为:E3708010374005143002。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当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N≤5家时,则所有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总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值。当有效投标人N>5家时,则所有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得算数平均值为A值;当有效投标人5<N≤10家时,则所有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次高,一个最低和一个次低报价后的算数平均值为A值;”
现修改为“当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N≤5家时,则所有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总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值。当有效投标人5<N≤10家时,则所有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后的算数平均值为A值;当有效投标人N>10家时,则所有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次高,一个最低和一个次低报价后的算数平均值为A值;”
招 标 人:济宁市任城区李营教育办公室
代理机构:山东恒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3日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可下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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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济宁市任城区李营张马杨中学建设项目(监理)澄清内容___监理8_13.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