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税金政策性调整,根据鲁建标字〔2018〕12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3项由:招标控制价为:52112954.07元人民币(其中:措施项目费:1506900.92元人民币)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预期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将否决其投标。改为: 招标控制价为:51838170.96元人民币(其中:措施项目费:1510914.81元人民币)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预期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新数据文件和图纸已于2018年5月15日上传,请各投标单位应及时下载,依据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山东海达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倍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可下载时间 |
---|---|---|---|
1 | 泰山路施工澄清5.15.pdf | ||
2 | .zip | 泰山路图纸.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