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西南片区1#地块增加消防部分工程
疑问回复函
1、本项目竣工验收时具体哪些单位参加?
答: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国家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由工程设计单位、勘验单位、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在验收报告上加盖印章,并由各方负责人签字。
2、本项目是否要求通过消防主管部门验收?
答:是
3、本项目消防调试时,前端工程的施工单位是否提供竣工图、编码表、产品资料等相关资料?调试、验收过程中前段工程的施工质量等相关问题由谁负责?
答:本项目消防调试时,前端工程的施工单位提供竣工图、编码表、产品资料等相关资料。调试、验收过程中工程的施工质量等相关问题由各段施工单位负责。
4、合同条款中写到,“由承包人向监理单位提供临时办公室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本工程必要的办公条件”,确定是由承包人来提供吗?
答:是,执行招标文件。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可下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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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疑问回复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