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东红庙路人行天桥项目(EPC)(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济宁市东红庙路人行天桥项目(EPC)(监理) | |||
项目编号 | E370801037400555600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110-370800-04-01-445301 | |
招标人名称 | 济宁市市政园林建设中心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项目位于琵琶山路与东红庙路交汇处,包含天桥建设、地面道路改造;人行天桥共设置主桥1座、梯道1座、坡道2座及垂直电梯2部;天桥主桥长约55.35米,主桥宽5.3米,梯道宽2.1米、坡道宽 3.3m、5.3m,总面积约 790.8 ㎡。宽为 30m 的市政道路,改造段长 91m。本项目监理范围包括所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
建设地点 | 济宁市任城区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衡天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1年11月23日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1 | 山东德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 上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和缴纳保费的回单截图。 | 根据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投标保证 第2条 采取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作为投标保证的: ①投标人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前置平台在线开具电子保函的,开具成功后,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自动读取电子保函数据,投标企业需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 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和缴纳保费的回单截图上传至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扫描件应清晰可辨。④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 ,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 |
2 | 山东齐鲁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 根据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5.2开标程序 (3)解密投标文件。自主持人启动网上解密开始15分钟内,投标人通过系统自行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其撤销其投标文件。 | |
二、中标候选人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济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济宁信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评标评分 | 73.077 | 72.417 | 70.927 | |
企业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 | |
投标总报价(元) | 113300 | 116800 | 120400 | |
质量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
工期 | 以施工合同为准 | 以施工合同为准 | 以施工合同为准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 | ||||
中标候选人名称:济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1 | 张凤侠 | 项目总监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37008852 |
中标候选人名称:济宁信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2 | 唐彩红 | 项目总监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37019238 |
中标候选人名称: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3 | 张利华 | 项目总监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37014559 |
四、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涉及资信标得分情况)(非必填项) | ||||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
| 1、项目监理管理机构 项目监理管理机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鲍明慧、郭永纪) | |||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
| 1、项目监理管理机构 项目监理管理机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陈涛) | |||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
| 1、项目监理管理机构 投资控制岗位配备:注册造价工程师(高夫华) | |||
五、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3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楼第一开标室。评标于2021年11月23日10:00分至2021年11月23日14:30分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1月26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赵晋宁,联系电话:0537-6589018 | ||||
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