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 E3708010374005404001 | ||
招 标 人 | 山东公用水污染治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济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一阶段)EPC | ||
工程概况 | 本次工程涉及济宁市13个县市区,共2305个村,总处理污水量约15.6万m3/d,总敷设管网2590km(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范围 | 项目红线范围内各项工程的勘察、设计、物探、施工、采购、验收、保修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具体包含但不限于勘察,现状测量,调研,设计,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工程,安装工程,材料设备采购,调试运行,竣工测量,操作指导培训,工程(项目)相关技术检验(检测),绿化、管网及道路的拆除修复,清淤,垃圾外运,顶管及牵引等以上内容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
建设地点 | 项目包括任城区、兖州区、经开区、太白湖区、曲阜市、邹城市、嘉祥县、金乡县、泗水县、鱼台县、汶上县、梁山县、微山县13个县市区。 | ||
代理机构 |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③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其中工程施工单位应满足此要求); 6、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3家,且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 ||
资格预审方法 | 本次资格预审经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五家,采用有限数量制。 | ||
资格预审 不通过申请人 | 不通过申请人 | 预审结论 | 原因 |
青岛三星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未通过 | 综合得分未入围前5名 | |
公示时间 | 自2020年7月3日 - 2020年7月8日 | ||
监督电话 |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0537-2609986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0537-7817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