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济宁市机关事务中心济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济宁市机关事务中心济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获取采购文件,于2024年6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济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0.0万元
(项目是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与入围的定点保险服务供应商直接结算。)
保险标的:纳入济宁市财政预算管理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所有机动车辆。
入围保险公司家数:不超过8家(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2家,淘汰比例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根据车辆新旧(旧车价格按照国家标准折旧)程度实行一车一卡保险价格,经第一阶段入围后,济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自行签订保险合同。
协议履行期限:自封闭式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财险公司,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投标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
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本项目同一个保险公司仅允许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一个分(支)公司参加竞标(如总公司和分(支)公司同时参加投标,应按照隶属关系级别最高的一个参加投标,其他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17日17:00
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
方式:下载
售价:0元
凡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无须在该网站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报价。
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政府采购)。所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并无任何纸质文件,所以注册后必须办理CA及电子签章,注册咨询电话:注册咨询及技术支持电话:电话0537-7817075。已办理过注册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登录系统,参与本项目。
1、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6月19日09:30((北京时间))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具体操作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政府采购,,击采购项目,上传文件。
2、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时间:2024年6月19日09:30((北京时间))
五、解密时间
时间:2024年6月19日09点30分——09点50分(解密截止时间)
操作: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采购文件的时间),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名 称:济宁市机关事务中心
地 址:省运会指挥中心C、D区
联系方式:王前进 0537-2076226
名 称: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为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钱瑞瑞 0537-7817018、7817070
项目联系人:王前进 0537-2076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