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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非机动车物防设施安装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非机动车物防设施安装采购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市网项目编号:SZBM-2019-J0189

省网项目编号:SDGP370800201902000451

2、项目名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非机动车物防设施安装采购项目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非机动车物防设施安装采购项目,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治理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营造整洁有序的环境秩序为目标,健全市区重点道路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设施综合治理,在城区直管道路合理位置施划非机动车停车区,在城区直管道路合理位置设置停车桩,提升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缓解主次干道,沿街单位门前随意停放,影响行人通行问题。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4、采购人:济宁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

联系人:姚主任         联系电话:0537-6569870

5、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舜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屈会行      联系电话:18705378989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项目预算金额为5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上一会计年度或本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所在地财政部门认可(需加盖所在地财政主管部门公章)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保函,就不需要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7、须提供公开报价前6个月任一时段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公开报价前6个月任一时段内纳税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

9、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山东”查询);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9年9月25日—2019年9月30日14时30分

2、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nggzyjy.gov.cn)进行下载。)

四、重要说明

各供应商在网上获取谈判文件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部门采购企业注册流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系统入口下面的供应商注册。

采购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nggzyjy.gov.cn)发布,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采购文件。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nggzyjy.gov.cn)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