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交警支队县乡道路智能交通建设项目监理一宗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中标人。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省网项目编号:SDGP370800201902000321
2、市网项目编号: SZBM-2019-G0013
3、项目名称:交警支队县乡道路智能交通建设项目监理一宗
4、项目说明: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分为交警支队采购县乡道路智能化交通建设项目和城区智能化交通建设项目两部分的监理服务:包括交警支队采购县乡道路智能化交通建设项目分为“A包-系统平台”、“B包-外场设备”、“C包-信控系统”和城区智能化交通建设项目四部分的监理。具体内容如下:A包:智能交通大数据平台、县乡道智能交通管控平台;B包:交通视频监控系统、交通流量采集系统、气象信息采集系统、交通事件检测系统、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卡口系统、区间测速系统、违停抓拍系统、移动视频取证系统、道路警示系统、交通信息发布系统、机动车不避让行人抓拍系统、机房及通信网络升级等;C包: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城区: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流量采集系统、鸣笛抓拍系统、交通诱导系统、发光斑马线系统、全景高空瞭望监控系统、中心平台及硬件支撑、其他费用等。本监理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9.476573万元,监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监理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5、招 标 人: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吴泰闸路65号;
联 系 人:郭科长 联系电话:0537-2939041
6、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明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高新区金宇路实现商务楼四楼
联 系 人:唐会珍 联系电话:15318042878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有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具有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内);近三年以来完成过国内智能交通类工程监理的三个项目(以合同原件或公证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三年是指2016年1月1日起至今);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法人的须提供上一会计年度或本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所在地财政部门认可(需加盖所在地财政主管部门公章)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无需再提供其它财务状况报告】;
7、有依法缴纳税收(公开报价前6个月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公开报价前6个月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信息系统注册监理师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9、一个投标单位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9.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9.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10、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1、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
12、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山东”查询);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获取时间:2019年9月9日—2019年9月30日9时00分
网上下载,投标人需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http://www. ccgp-shandong. gov. cn/sdgp2017/site/index.jsp)、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ining.gov.cn)注册并下载】;
2、招标文件费:300元/份,在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9 年9月30日8时30分 -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 2019 年9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太白湖新区济宁大道与运河路口西南角为
民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四、重要说明
招标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
有潜在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
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济宁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 ccgp-shandong. gov. cn/sdgp2017/site/index.jsp)、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ining.gov.cn)
网 http://ggzy.jining.gov.cn 同时发布。
五、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019 年9 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