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区智能化交通建设项目(二次)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基本信息
1、省网项目编号:SDGP370800201902000132
2、市网项目编号:SZBM-2019-G0010
3、项目名称: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区智能化交通建设项目(二次)
4、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区智能化交通建设项目(二次),主要包括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流量采集系统、鸣笛抓拍系统、交通诱导系统、发光斑马线系统、全景高空瞭望监控系统、中心平台及硬件支撑等,项目总预算:492.639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招标人: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地址:济宁市吴泰闸路65号
联 系 人:郭科长 联系电话:0537-2939040
6、招标代理机构: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高新区杨桥三角绿地万丽富德广场2306室
联系人:赵伟 李志超 联系电话:15105371088
电子邮箱:18615593459@163.com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价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审核通过;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截止到开标当日,报价单位(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报价单位不必提供证明)
6、一个报价单位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报价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有效证件;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任一时段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和开标前6个月任一时段内缴纳社会保障的凭据[专用收据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清单原件])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会计年度或本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原件);
10、投标人需提供与支队现有管控平台、县乡道系统、公安局大数据平台免费的系统对接服务,并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文件(格式自拟)。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2、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山东”查询);
13、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07月12日—2019年07月19日(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同时报名)。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投标人需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ining.gov.cn)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下载。
4、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8月02日08:30-09:00(北京时间)
5、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2日09:00(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济宁大道与运河路路口西南角为民服务中心4楼)四楼开标室。
四、重要说明
1、各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前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ining.gov.cn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主页右侧系统入口下面的投标人注册)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部门采购企业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ining.gov.cn)、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3、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ining.gov.cn)发布。
4、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ining.gov.cn)发布。
五、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019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