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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27曲阜张阳至任城长沟段改建工程等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对G327曲阜张阳至任城长沟段改建工程等工程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受济宁市公路管理局的委托代理该项目,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如下:

一、 项目授权主体:济宁市人民政府

采购人济宁市公路管理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三、采购需求

3.1项目概况

3.1.1项目名称:G327曲阜张阳至任城长沟段改建工程等工程PPP项目

3.1.2项目编号:市网:SZBM-2018-G0046

                省网:SDGP370800201802000110

   3.1.3采购项目地址:济宁市。

3.1.4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3个子项目的合并项目包,包括新建工程1个、在建工程2个。

子项一:G327连固线曲阜张阳至任城长沟段改建工程为新建工程。起点位于曲阜市时庄街道刘家村南的G327,终点为任城区长沟镇天宝寺村东在建G105国道。路线长度52.134Km,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33m。

子项二:G105京澳线汶上任城界至唐口段改建工程为在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G105汶上任城界,与G105线济宁汶上段衔接,终点为G105济宁南外环路平面交叉口处。路线长度33.383Km(含新建23.297Km,利用加宽段长10.086 Km),技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按段落分别为双向六/四/四车道,路基宽度分别为33m/35.25m/27.75m/26m/25.5m。

子项三:G327连固线任城孟庄至嘉祥邵官屯段改建工程为在建工程。起点位于任城区孟庄东北的济宁大道(G327)与西外环(G105)交叉处,跨越济宁经开区马集镇杏花村西南机场路(嘉祥县县道X048),至终点嘉祥县卧龙山镇邵官屯村。路线长度29.2Km,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5.5m。经济宁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该工程起点至经开区机场路(嘉祥县县道X048)段落进行变更加宽。其中任城区段长7.568Km,路基宽68m。经开区段加宽段长6.724Km,起点至济徐高速路段基宽68m,济徐高速至机场路段宽50m。经开区非变更段长2.39Km,路基宽25.5m。嘉祥段全部为非变更段长度12.5Km,路基宽25.5m。

实际建设内容以采购人提供的经批准的施工图纸、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实际完工并经验收符合要求的内容为准。

3.1.5纳入本次招标PPP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80216万元(其中含上级补助50380万元)。

项目实际总投资以审计的竣工决算为准。

3.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2.采购范围

3.2.1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设置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

3.2.2由济宁市人民政府授权济宁市公路管理局作为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授权济宁市城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在济宁市注册成立项目公司(SPV)。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 30000 万元。其中中选社会资本方、政府方出资代表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分别占项目公司95%、5%的股权。社会资本方获得全部分红。注册资本以外的项目资本金以资本公积等权益性资金的形式注入,由双方按股权比例承担。

纳入本PPP项目各子项投资380216万元(其中含上级补助50380万元),另需投融资资金为329836万元。

另需投融资资金329836万元中,资本金比例暂定为不低于所需投融资资金的20%,以66000万元计,比例约为20.01% 。除项目资本金外,其余资金约为263836万元,拟采用银行贷款、股东(社会资本方)借款、基金等方式进行筹措。由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社会资本方承担融资连带责任。若项目公司不能顺利完成项目融资或融资不足,则需社会资本方另行通过自身贷款或补充提供担保等方式解决,确保项目公司融资足额及时到位。政府方出资代表不承担股东贷款或补充提供担保等补救或增信担保责任。

政府方对项目投融资进行监管,协助争取相关优惠政策。

资本金具体比例及数额,除符合政府方要求外,另需符合融资金融机构的要求。

项目建设过程中,若上级补助资金到位计划延迟,项目公司须适时调增融资供应,保证资金满足建设需求,待补助资金到位后调减。

具体融资方案由项目公司提报,经政府方审核同意后执行。

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办理新建工程、在建工程后续建设过程中各项手续,承担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

合作期内,政府方负责协调各部门配合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手续办理,承担项目的设计(含新建工程设计、在建工程设计监管)、监理、组织协调在建工程建设管理衔接、建设监管、运营维护监管、绩效考核、费用拨付、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和合作期满移交监管等工作。

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全部资产的运营维护权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方指定机构。移交的资产、设施、设备应保证其功能正常使用、无任何债务负担、达到双方约定的全部交付标准。

政府方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政策为项目公司争取相应的税费优惠。本项目各参与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各项相关法律、法规推进项目工作。

3.2.3作期限:15年(包含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3.2.4项目投资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4.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件),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4.1.2申请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关工程建设或投资经验;
     4.1.3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须为申请人在职员工,近6个月(2018年3月1日至今)正常缴纳社保,具有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任职资格,公路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B证任职资格;

4.1.4项目总工须为申请人在职员工,近6个月(2018年3月1日至今)正常缴纳社保,具有公路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B证任职资格。

4.1.5安全生产负责人须为申请人在职员工,近6个月(2018年3月1日至今)正常缴纳社保,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C证任职资格。

4.1.6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发布公告月之前的三个月依法缴纳相关税收的凭证

4.2财务要求

4.2.1流动资金不低于30000万元人民币(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资格预审的,以联合体成员中流动资金较高的一方为准);

4.2.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度(2015-2017年度)均为盈利,须提供2015、2016、2017 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2017年度年末净资产须为70000万元及以上。(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资格预审的,以联合体成员中净资产较高的一方为准);

4.2.3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2.4申请人应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2015年1月1日至今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低于100000万元人民币(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资格预审的,以联合体成员中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较高的一方为准)。

4.3信誉要求

4.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申请人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4.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的规定,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①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即有失信记录)、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②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罚期未满,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4业绩要求

4.4.1 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在建或已完)具有一个总投资15亿元及以上的投资人业绩(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资格预审的,以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的投资业绩为准。若业绩为联合体中标,则以联合体总投资为准);

4.4.2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大陆地区独立承担过累计里程30公里以上一级或以上级别的公路工程施工。

4.5其他要求

4.5.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5.2济宁市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济宁市人民政府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参与申请本次 PPP 项目的资格预审

4.5.3未被限制参与本级政府采购活动。

     4.6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若以联合体方式参与,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母子公司可同时参与。若母子公司均为独立法人,同时参与每个公司视为一方;若母子公司非独立法人,同时参与母子公司视为联合体一方)。牵头人需具备相应施工资质。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人、出资义务承担方及出资比例、施工义务承担方等。其中,出资义务承担方中应明确主要出资人,主要出资人对其余出资人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方最低出资额不得为0。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递交。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且下一步正式采购程序实施过程中只接受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报价。对符合初步评审合格条件的,按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办法,确定前5名申请人为下一阶段采购正式参与人。

若合格申请人为3至5家的,则合格申请人直接为下一阶段采购正式参与人。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经重新资格预审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依法调整实施方案选择的采购方式。

六、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1月7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www.jnggzyjy.gov.cn)。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

八、联系电话:

采购人:济宁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济宁市建设南路23号 

联系人:李飚 联系电话:0537-2936710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古槐路58-9号

联系人:付山川  联系电话:13562736097  0537-2286169

九、重要说明

各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部门采购类企业注册流程》。

资格预审文件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nggzyjy.gov.cn)、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请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申请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申请人。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