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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SZBM-2023-G0085 (市网)/ SDGP370800000202302000211(省网)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华聚微电(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连欣

中标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枫华景园5号楼三层325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人民币叁佰叁拾陆万元整

小写:¥336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项目名称: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品牌: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敏、李宏、郑召成、陶乃兵、庞钊(采购人代表)

标包A:华聚微电(北京)科技有限公司(77.48、77.48、82.48、82.48、82.48)、华通力盛(北京)智能检测集团有限公司(72.87、72.87、72.87、72.87、82.87)、山东公用环保集团检测运营有限公司(73.27、73.27、73.27、78.27、78.27)、鲁森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9.69、59.69、59.69、59.69、59.69)、山东优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49.73、54.73、54.73、54.73、58.73)、天津津普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1.66、71.66、71.66、71.66、71.66)、山西靖田同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1.96、41.96、41.96、41.96、45.96)、上海博鳄科技有限公司(50.0、50.0、50.0、50.0、50.0)、安徽嘉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72.96、72.96、72.96、72.96、72.96)。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执行市场调节价,代理费人民币肆万壹仟肆佰元整,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1安徽嘉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

2山东优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

3、山东公用环保集团检测运营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

4、天津津普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

5、山西靖田同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

6、上海博鳄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

7、华通力盛(北京)智能检测集团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

8、鲁森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E区

联系人:姜炯炯             联系电话:0537-235049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金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宁市任城区中德广场E座6层

联系人:张林       联系电话:1865372808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林       联系电话:18653728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