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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要案直播工作室大屏显示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要案直播工作室大屏显示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卓华光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2666号中国铁建大厦B座1502室

中标(成交)金额:7782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陆宾(采购人代表),宋介全,胡利娜

   标包A:卓华光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96.0、96.0、98.0)、亿维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90.8、91.8、91.8)、山东学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91.9、92.9、92.9)、济宁致远信息产业有限公司(60.8、61.8、61.8)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标准:金额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1、亿维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未按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填写声明函,节能环保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填报等,使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认定,不能享受政府采购相关优惠政策,导致报价得分偏低)
2、山东学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未按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填写声明函,节能环保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填报等,使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认定,不能享受政府采购相关优惠政策,导致报价得分偏低)
3、济宁致远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未按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填写声明函,节能环保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填报等,使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认定,不能享受政府采购相关优惠政策,导致报价得分偏低)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济宁市吴泰闸路7号  

联系方式: 陆宾 18653700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济宁市太白湖为民服务中心五楼515           

联系方式:张建玲 7817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宾

电    话:  18653700730          

十一、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