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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阳光城市花园小区A区34号楼住宅房产拍卖公告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济宁城投嘉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所有的济宁市阳光城市花园小区A34号楼住宅房产拍卖项目已经批准,出让人现通过网上竞价系统选定买受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信息

1、出让人:济宁城投嘉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2、标的划分:本项目共3个标的;

3标的1为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济宁市阳光城市花园A34号楼 03单元11-1203-1102号住宅房产(包含储藏室、车位及室内家具设备),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房屋总层数:12层;房屋建筑面积:256.58㎡;套内建筑面积:218.52㎡;储藏室面积:21.7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04113日起至2074112日止,不动产证书号码为:鲁(2023)济宁市不动产权第0083934号,拍卖起拍价:2965729元。

标的2为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济宁市阳光城市花园A34号楼03单元1-203-101号住宅房产(包含储藏室、车位及室内家具设备),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房屋总层数:12层;房屋建筑面积:290.10㎡;套内建筑面积:247.06㎡;储藏室面积:25.7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04113日起至2074112日止,不动产证书号码为:鲁(2023)济宁市不动产权第0083926号,拍卖起拍价:3474011元。

标的3为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济宁市阳光城市花园A34号楼02单元7-802-701号住宅房产(包含储藏室、车位及室内家具设备),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房屋总层数:12层;房屋建筑面积:290.10㎡;套内建筑面积:247.06㎡;储藏室面积:41.8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04113日起至2074112日止,不动产证书号码为:鲁(2023)济宁市不动产权第 0075769号,拍卖起拍价:3646590元。

4展示时间、地点:

20231127-2023128日的工作日、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18854767987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通过出让人资格审核并交纳规定保证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2、法人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法人证明,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欺诈和违约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中无重大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自然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与此次购房行为对应的经济实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4意向竞买人首先将竞买人资格证明资料原件提交出让人现场预审,预审通过后,向出让人指定账户交纳每标的30万元履约保证金即通过资格审核,再向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竞买保证金账户交纳每标的60万元竞买保证金。

5、竞买人可投3个标的,可中3个标的;

6、本项目标的无优先购买权,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竞买资格预审及审核

1、意向竞买人须于202312712前向出让人提交报名资格证明资料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意向竞买人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前须向出让人指定账户交纳每标的30万元履约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可以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参加竞买,向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交纳每标的60万元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自由竞价开始前将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截图发送出让人办理竞买报名登记;

2、法人单位竞买资格预审时须提供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明盖章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重大不良记录截图、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证明;

4、自然人竞买资格预审时须提供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征信报告、资金状况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竞买工作流程

(一)办理CA及电子签章

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的竞买人应先办理注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产权交易),注册后必须办理CA 及电子签章。

技术咨询:0537-78170750537-6050123

已办理过注册及电子签章的竞买人,登录系统,参与本项目

(二)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20231127日—2023128

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界面登陆方式:>登陆>产权交易>我要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修改报名界面登陆方式:>登陆>产权交易>我要报名>操作>修改报名。

对于划分标的的项目,竞买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务必按出让须知的要求填报你所报名的标的,因误报、漏报项目标的带来的后果由各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网上拍卖出让须知的获取

竞买人通过本出让公告下方的下载提示按钮下载网上拍卖出让须知。

四)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每标的需交纳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拍卖成交后转作拍卖标的成交价款。

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竞买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

履约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202312817前。

收取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济宁城投嘉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账号:691700895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

每标的竞买保证金为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形式:经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023121117 时前。

户名: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如划分多个标的,每个标的会产生一个账号,须按标的分别交纳)

网上报名系统保证金界面登陆方式:>登陆>产权交易>竞买保证金>操作>生成保证金子账号

(六)出让起始价、增价幅度及自由竞价起始时间

标的1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贰佰玖拾陆万伍仟柒佰贰拾玖元整(¥2965729元),

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12月11日17时—2023年12月12日9时;

标的2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叁佰肆拾柒万肆仟零壹拾壹元整(¥3474011元),

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12月11日17时—2023年12月12日9时10分;

标的3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叁佰陆拾肆万陆仟伍佰玖拾元整(¥3646590元),

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12月11日17时—2023年12月12日9时20分。

自由竞价阶段:自由竞价开始后,合格的竞买人即可进行网上报价。自由竞价结束后,系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阶段。

限时竞价阶段:网上竞价系统以3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3分钟内任一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有新的报价,网上竞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3分钟,所有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报价。每次3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网上竞价系统出现该项目竞价即将截止的三次提示。在3 分钟倒计时期间没有竞买人进行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结束,同时系统显示最高报价、起始价及出让结果,报价最高且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竞买人为买受人。

、重要说明

1、经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在竞价报名前须在网上注册,办理CA及电子签章,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s://jnggzy.jnzbtb.cn:4430/JiNing)《产权交易注册流程》及《CA及签章办理》。

2、竞买人展示期间应到拍卖标的现场实地查勘拍卖标的现状、了解存在拍卖标的瑕疵及风险;到有关部门咨询查询拍卖标的情况、了解过户程序和承担费用。竞买人参加竞拍即视为已完全知悉拍卖标的情况,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风险;

3、竞买人自行在本公告下方下载附件《网上拍卖出让须知》《房产转让协议》等材料,仔细阅读条款内容,一经报名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已详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认可并接受《网上拍卖出让公告》、《网上拍卖出让须知》所载明的条款,为网上报名参与竞价所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意向竞买人首先将竞买人资格证明资料原件提交出让人现场预审,预审通过后,202312817时前向出让人指定账户交纳每标的30万元履约保证金即通过资格审核,2023121117 时前再向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竞买保证金账户交纳每标的60万元竞买保证金。不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不得报名参加竞买,未通过审核私自报名参加竞买,竞买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出让人委托拍卖人组织再次拍卖的,其承担本次及再次拍卖产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5为执行房住不炒政策,买受人须在过户前交纳10万元的诚信保证金,承诺过户确权后3年内不对外转让,不足3年对外转让成交房产的,诚信保证金不予返还;过户确权3年期满后,诚信保证金于到期日3个工作日内退还,出让人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买受人利息。

6、买受人交纳全部成交款项及诚信保证金后,出让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成交房产交割和过户,房产户过程产生的买卖双方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房产过户和交付使用后,买受人依法行使房屋所有权人权利。

7、拍卖起始价以及最终的成交价均为含税价格;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天然气、暖气、网络等变更或开户手续,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交付日前所有欠及交付后产生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车辆管理、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买受人承担

8本次拍卖标的用途为住宅,买受人应作为住宅使用,不得用作经营或者出租用作经营等其他非住宅用途,否则,所交纳的诚信保证金不予返还。

、出让人联系方式

出让人:济宁城投嘉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火炬南237-1

联系电话:18854767987

联系人:王经理   

、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中介机构:山东中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吴泰闸路阳光盛景园小区商务楼B4 

联系电话:0537-233368817562150102

联系人:冯经理

、监督机构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7-2363668 

联系人:经理


拍卖出让须知.doc

房屋买卖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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