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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鸿顺邹鲁置业有限公司50%国有股权

山东鸿顺邹鲁置业有限公司50%国有股权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SDZR220063

山东鸿顺邹鲁置业有限公司50%国有股权

1.1万元

1.1万元

2022-08-03至2022-08-30

一、转让方承诺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 山东鸿顺邹鲁置业有限公司50%国有股权 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山东中诚拍卖有限公司 提交申请。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山东鸿顺邹鲁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中心店镇国宏大道6001号

法定代表人

王卫星

成立时间

2021年3月12日

注册资本

(万元)

1000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酒店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市场营销策划;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物业服务评估;房地产评估;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房地产咨询;对外承包工程;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职工人数

3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山东鸿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

2

济宁市堃发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审计报告

2022年4月30日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20.1624

-20.162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045.0600

6065.2224

-20.1624

审计机构

山东长恒信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2年4月

0

-35.5122

-35.5122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272.8730

6368.9094

 -96.0364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山东德和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济宁市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2711

评估基准日

2022430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6483.33

6530.47

负债总计

6528.27

6528.27

净资产

-44.94

2.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

律师事务所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山东鸿顺邹鲁置业有限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不满足同等条件。

2.截止评估基准日2022年4月30日前,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德和信评报字[2022]第 012 号《资产评估报告》及长恒信公审报字[2022]0100号《审计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济宁市堃发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柳行街道海川路19号

产学研基地D1三楼

法定代表人

章寒

注册资本(万元)

1000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济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济宁市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济宁市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内容

同意不低于评估底价公开转让山东鸿顺邹鲁置业有限公司50%国有股权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债务,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同意标的企业新老股东按照章程规定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3.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万元

交纳时间

挂牌期满前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人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济宁办事处)

 

圣伯:0537-7817015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潘女士0531-81272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