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ZBZR210021 | 济宁大数据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9%国有股权 | 103.2552 | 103.2552 | 2021-05-11至2021-06-07 | ||||||||
一、转让方承诺 | ||||||||||||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济宁大数据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9%国有股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山东鑫汇银通拍卖行有限公司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济宁大数据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翠都国际A座1602室 | |||||||||||
法定代表人 | 杨金奎 | |||||||||||
成立时间 | 2015-07-01 | |||||||||||
注册资本 (万元) | 2000 | |||||||||||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软件开发及其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数据处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企业征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5人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不放弃)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山东一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51% | ||||||||||
2 | 北京九次方数字城市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40% | ||||||||||
3 | 山东政信大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9%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2020年10月31日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95.447548 | 34.617020 | 101.24412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112.188733 | 1.961001 | 1110.227732 | ||||||||||
审计机构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21年3月 | 70.872076 | -1.513267 | -0.07326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155.050791 | 188.424253 | 966.626538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1年3月19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10月31日 |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1112.15 | 1149.24 | ||||||||||
负债总计 | 1.96 | 1.96 | ||||||||||
净资产 | 1110.19 | 1147.2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03.2552 | |||||||||||
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不满足同等条件。 2、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其中,山东一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实缴出资510万元,占实收资本的51%;北京九次方数字城市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实缴出资400万元,占实收资本的40%;山东政信大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1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实缴出资90万元,占实收资本的9%。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兴华专字【2020】第110106号《审计报告》及中瑞评报字(2021)第000256号《资产评估报告》。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政信大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古槐街道环城北路19号关帝庙金融街6号楼2楼 | |||||||||||
法定代表人 | 郭洋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9%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9%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批准内容 | 同意将济宁大数据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9%国有股权进行公开转让。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03.2552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同意标的企业新老股东继续按照章程履行出资义务。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国内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盈利由原股东享有,亏损由标的企业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咨询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意向受让方受让资格确定后,不得以未开展尽职调查为由拒绝签订、拒不履行产权交易合同,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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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联系方式 | 受托会员 | 山东鑫汇银通拍卖行有限公司 | ||||||||||
联系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 裴女士 | 0531-81272777 | ||||||||||
济宁办事处 | 周先生 | 0537-7817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