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服务
采购项目开标的公告
各投标人:
为进一步推进项目实施,现决定对暂停开标的济宁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ZZH-2019-G0027)通过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组织开标,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济宁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组织开标,取消现场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交易中心现场。
二、原招标文件中相关时间的变更。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06月29日09时30分;
2、开标时间变更为:2020年06月29日09时30分;
3、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06月29日09时30分。
三、关于投标文件、企业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的问题。
1、投标人需按原招标文件要求通过系统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加密上传的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否认。
2、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仅由中标人按照原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与电子版投标文件相同内容的纸质投标文件。原招标文件中关于纸质投标文件装订要求、签字或盖章要求等涉及纸质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均理解为对中标人在中标后所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需按照原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企业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取消相关纸质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上传资料包括:
(1)资格证书(包括营业执照副本、《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证书)附于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中;
(2)与评标办法相关的证明材料(关于市场地位(全市数据)的相关证明材料、关于济宁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附于投标文件“综合实力”中;
(3)与评标办法相关的证明材料(述标材料)附于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四、网上不见面开标程序
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进行相关操作。
1、开标前准备。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且在开标时间前1小时内登录系统签到,未按规定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投标无效,将无法参加项目后续开评标程序。
2、开标时间到达后,公布投标人名单。
3、解密投标文件。自主持人启动网上解密开始15分钟内,投标人通过系统自行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其撤销其投标文件。
4、公布唱标单。投标人可通过系统查看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等唱标单内容。
5、投标人确认开标记录。
自主持人启动开标结果确认开始4分钟内,各投标人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系统默认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6、开标会议结束。
五、关于评标工作的问题。
1、招标人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文的相关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
2、投标人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等信息将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依据。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济宁市不见面开标系统发送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本项目评标过程中的答辩环节,以电话答辩方式进行。
4、评标委员会在作出任何一项无效标(本招标文件中的否决其投标、废标等否决投标统称无效标)决定前,以及投标人市场地位(全市数据)、济宁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等级等客观评审情况,将通过不见面系统告知当事投标人。投标人应在开评标期间全程关注不见面开标系统,且在系统发出告知通知后按主持人要求的时限及时进行回复确认,如届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则视为其认可该评审结果。
六、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本项目开标方式使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在不见面开标过程中,需各投标人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数字证书USBKey或者叫CA)进行解密各自的投标文件。还未办理USBKey的投标人,请尽快使用自己的账户登录系统,在“交易主体信息”栏目中选择“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进行在线办理。技术支持电话:0537-6050123转6。
2、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济宁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时间为准。
3、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开评标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内容均视为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5、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请投标人务必使用高速畅通的网络,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体要求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6、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置或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原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费用取消,不再收取。
原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以上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内容为准进行调整。原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本公告将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予以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送达投标人的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熟悉相关操作流程。
招标人名称: 济宁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中心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537-231779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龙源
联系电话:0537-7977997 18653758507
2020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