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建管字〔2025〕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金融监管分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含分行营业管理部):
现将《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水利厅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