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认真落实省、市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我中心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统筹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建设完善公开平台和机制,增强公开实效,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1、加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力度。整合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实现了交易信息的统一发布,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交易信息100%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1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信息100%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等相关网站发布。(责任部室:业务管理部、电子信息部、政府采购一部、政府采购二部、政府采购三部)
2、积极推进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包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土出让等各类电子化交易系统,实现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责任部室:电子信息部)
3、着力完善全程电子化网络交易运行平台。积极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在实现交易项目网上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的基础上,以提升监管能力、提高交易效率、促进公平公正为目标,开发建设工程技术标暗标错位评标系统、评标专家自助评标系统、土地出让预申请运行模块,进一步规范投标评标行为,遏制人为因素干扰,拓宽了科技防腐的新路径。(责任部室:电子信息部、监督部、工程交易部、综合交易部)
中心各部室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2016年,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基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健全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的质量和效能,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