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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务公开目录 | ||||||||||||||||
一、综合类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 ||||||||||||||||
序号 | 信息分类 | 具体内容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责任部室 | |||||||||||
1 | 机构信息 | 机构职能 | 中心机构名称、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 | 中心门户网站 | 实时更新 | 办公室 | ||||||||||
2 | 领导分工 | 中心领导姓名、职务、简历、分工等 | ||||||||||||||
3 | 工作信息 | 计划总结 | 中心本年度工作要点及上一年工作总结 | |||||||||||||
4 | 政务动态 | 中心召开重要会议,组织重大活动,取得重大工作进展等 | 中心门户网站 | |||||||||||||
5 | 提案议案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回复情况 | 中心门户网站 | 答复建议提案提出人的1个月内 | ||||||||||||
6 | 公开保障 | 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次年3月底前 | |||||||||||||
7 | 监督投诉 | 监督投诉渠道、办理机构、工作制度、联系电话等 | 实时更新 | 督查部 | ||||||||||||
8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 中心部(室)领导干部任前公示、任免公告 | 中心门户网站 | 办公室 | |||||||||||
9 | 公选公招 | 干部公选公招 | ||||||||||||||
10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 中心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 | 市级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资金管理部 | |||||||||||
11 | 收费项目 | 中心相关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 实时更新 | |||||||||||||
12 | 法规公文 | 政策文件 | 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 实时更新 | 业务管理部 | |||||||||||
13 | 办事流程 | 办事指南 | 中心面向交易各方主体的业务办事指南 | 业务管理部 | ||||||||||||
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内容 | ||||||||||||||||
序号 | 交易信息分类 | 公开信息内容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责任部(室) | |||||||||||
14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 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发布公告的媒介、联系方式 | 中心门户网站 | 招标人提交后即时发布(长期公示) | 业务管理部 | ||||||||||
15 | 终止公告 | 终止事宜 | 中心门户网站 | 招标人提交后即时发布(长期公示) | ||||||||||||
16 | 评标结果公告 | 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监督机构、评标方法、投标单位、预算控制价、投标总报价、技术分、经济分、名次 | 评标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公示(长期公示) | |||||||||||||
17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代理机构、中标候选人 | 招标人提交评标结果后当即公示(长期公示) | |||||||||||||
18 | 违规项目行政处罚名单公示 | 公示内容及《违规项目行政处罚名单公示表》 | 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后即时转发 | |||||||||||||
19 | 土地矿权 | 拍卖(挂牌)公告 | 宗地编号、位置、面积、性质、起始价、出让时间、规划条件 | 中心门户网站 |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开始前20个日历日发布 | 业务管理部 | ||||||||||
20 | 拍卖(挂牌)结果公示 | 宗地编号、位置、面积、成交价、竞得人 | 中心门户网站 |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 ||||||||||||
21 | 产权交易 | 产权交易公告 | 出租项目:标的物编号、名称、位置、出租面积、业态要求、租赁期限、租金递增率、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出租人; | 中心门户网站 | 国有企业资产出租公告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项目交易公告时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公告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 |||||||||||
22 | 产权交易结果公示 | 出租项目:标的物编号、名称、位置、面积、最高报价、最高有效报价者 | 中心门户网站 | 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项目交易结果公告时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结果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 ||||||||||||
23 | 政府采购 | 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编号、采购人信息、采购方式、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监督机构、媒体发布时间、项目预算、采购文件(包括: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技术参数、性能指标要求、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开标地点等 | 省政府采购网 | 采购公告(有质询情况除外)公示期不少于20个日历日(长期公示) | 政府采购一部 | ||||||||||
24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省政府采购网 | 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公示中标(成交)结果(有质询情况除外),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长期公示) | ||||||||||||
25 | 更正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等 | 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前公示(长期公示) | |||||||||||||
26 | 质疑答复 | (一)供应商和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二)受理质疑日期、质疑项目及编号、质疑事项;(三)质疑事项处理的具体内容及事项依据和法律根据;(四)告知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五)作出质疑答复的日期 | 正式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长期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