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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完成

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1号)“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 依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发改办法规〔2019〕752号),我中心配合市发改委联合编制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经征求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医疗保障局、市能源局、市大数据局等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与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已于9月22日印发。

目录中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5个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40个具体公开事项。编制《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是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管理,提高公共资源配置质量效率的客观要求,有助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公开,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时效,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