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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全面推行政府采购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

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承诺+信用管理”的精神,嘉祥分中心积极学习贯彻落实财政局下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法定资格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度的通知,除济宁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项目外,凡参加我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供应商法定资格证明材料,只需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告知承诺书

6月份,我县开展2022年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设与更新项目积极落实此项制度规定本项目投标企业无需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凭告知承诺书即可参与投标,标志着我县开始全面推行政府采购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此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