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场秩序,强化服务主体质效,推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营商环境。近期,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召开学习解读会,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学习解读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了完善招标投标制度体系、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完善评标定标机制、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强协同高效监督管理、营造规范有序市场环境、提升招标投标政策效能7方面的政策举措。中心就加强协同高效监督管理方面进行了重点讨论交流,提出要加强招投标项目的全流程全链条监管,规范做好招标信息公开、招标流程管理等工作,切实营造规范健康发展的招投标市场环境。第一,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中心要与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和完善监管管理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第二,抓规范,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建立代理机构开评标约束机制。加强对所有代理机构的监督和制约,全过程监督代理机构开评标行为,确保按流程按规定完成开评标。同时,制定好差评制度,对违规代理机构行为进行及时通报、公示;对优秀代理机构在中心网站进行公开表扬,严格规范代理机构行为。第三,提高监督管理的科技含量,完善数字监管。重点加强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电子监控,对整个开标、评标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每道程序、每项步骤都设置视频监控点和拾音点,实时严密监控。
通过交流学习,中心全体人员颇有收获,纷纷表示,要进一步提高自身学习能力和知识积累,从而提升业务水平,争做又博又专的业务内行人。(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 周梦珍)